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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开展第四届“美丽惠安人”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
2019-06-20 19:49:12 薛逸群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谢添实

东南网6月20日讯(本网记者 薛逸群)近日,惠安县文明委下发《关于开展惠安县第四届“美丽惠安人”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在全县广泛开展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

惠安县“美丽惠安人”道德模范是县文明委授予惠安公民在道德领域的崇高荣誉称号,奖项设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五个类别。届时将评选出第四届“美丽惠安人”道德模范和“美丽惠安人”道德模范提名奖若干名。

在惠安县学习生活工作的中国公民以及在外地生活工作的惠安籍中国公民,均可参评第四届“美丽惠安人”道德模范。每个公民在本届评选中只参加一类奖项的评选。往届的全国、省、市道德模范以及荣获惠安县往届“美丽惠安人”道德模范的当选者不再参加本届“美丽惠安人”道德模范的推荐评选,上届提名人选可直接推荐参加评选。推荐评选的各类别人选应符合相应标准。

根据活动通知,7月1日至8月31日,按照属地推荐、系统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推进参评人员。9月1日至9月30日核查上报,各地、有关部门(单位)对推(自)荐人选基本事迹进行核实,征求计生、公安等有关部门意见并进行公示。10月1日至10月31日审议遴选,县评委会对上报的候选人人选的资格及推荐上报程序进行审议,遴选提出初步候选人。11月1日至11月15日投票推选,县组委会在县级主要新闻媒体和惠安文明网等网站发布候选人先进事迹,广泛发动、精心组织干部群众投票。11月16日-11月30日审核审定,县组委会办公室计算出每位候选人的总支持率,按类别由高到低提出第四届“美丽惠安人”道德模范建议名单,提请县组委会研究后,上报县文明委审定。

据悉,惠安县把开展“美丽惠安人”道德模范推荐评选表彰活动作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将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的积极性,立足社区、企业、村镇、机关、学校、军营等基层单位,突出群众评、评群众,着重推荐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先进人物,使推出的“美丽惠安人”道德模范可敬、可信、可亲、可学。在全社会形成追求先进、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道德风尚,促进全社会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平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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